(一)请示名称
汉族社会普遍存在禁忌。 许多少数民族的讳名与汉族有一些相似之处,但并不完全相同。 古代汉族人以字闻名,一般为谦称、卑称,或上至下、长辈下辈称谓; 尊称,下对上的情况下称字。 即使到了近代,对长辈“直呼其名”也被认为是不礼貌的行为。 另一方面,少数民族的人多的情况下一般没有“字”,他们的请示名的状况例如以下:子名表示父母的现象。 德昂族结婚生子后,自己的父母和亲戚不是真名,而是孩子的名字,叫做某某的爸爸妈妈。 也有人在分娩前,给未来的孩子起个名字,然后叫他。 如果没有孩子就被命名为“阿新”,人们称他为“阿新之父”,称她为“阿新之母”。 黎族妇女有了孩子后,称为pai (母亲加子女名) (即某某的母亲)。 其次,亲子联名中不叫长者名。 例如,怒族在工作日互相称呼时,往往不称呼联名的父亲名字,而只称呼本人名字。 三是为老人隐姓埋名。 如果鄂伦春族不能说出长辈的名字,即使有自己长辈的名字,也要尽量不回答。 例如,如果家里有一个与长辈同名的物件,而且必须提到,则应将该物件改为其他名称。 另外,还有避开死者名字,夫妻之间不叫名字的习惯性禁忌。 黎族人最忌讳提到祖先的名字,说某人祖先的名字,就是对这个人进行了恶毒的辱骂,往往双方会结下冤仇。 裕固族后辈忌讳叫长辈的名字,俗人忌讳叫***的名字。 乌兹别克斯坦人不能对长辈直呼其名。 夫妻之间,尤其是年老的夫妇之间,彼此不叫名字,有时叫孩子的名字,就像称呼自己丈夫或妻子的名字一样。 拉枯族的女婿不能直呼岳父岳母的名字。 公公、岳母也不能当面叫已经有孩子的女婿的名字。 人们互相称呼的时候,应该把对方的长子或长女的名字连起来称呼。 如果男女双方结婚后第一次生男孩,就叫“扎图爸爸”,爸爸简称“扎图爸爸”,妈妈说:“扎图哈萨克族妇女四十岁以后,不能直呼其名“白碧霞”(好人); 如果不知道的话,就是“琴革”(嫂子)。 鄂温克族不能叫长辈的名字。 如果有人提到,只告诉别人自己父亲的名字,不要告诉别人自己母亲的名字。 贵州苗族人对长辈,冠以长辈的称呼,放在名字之前,不能用父亲的名字,也不能用祖父的名字。 否则,就会被视为羞辱祖先的表现。
(二)请示主义
黎族以音节命名姓、韵母和声调表,不能用含有意义的音节作为人名,如人名ga、u、tsu:n、lu:n等。 都不包含词义。 鄂伦春族命名时,名字往往不含任何意义,甚至含有意义,所占比例很小。 例如,人名“幅布栓”、“胖普列”不包含任何实义。
以上介绍的是一些少数民族过去命名、命名的一般或特殊习俗。 现在还有保留。 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,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、命名习惯也发生了变化,出现了藏名金珠(解放)、达玛红旗)等具有新生活内容的名字。 另外,随着民族交流的深入。 汉文化被广泛吸收,汉姓汉名已经非常普遍,汉族的命名习俗也继续影响着其他少数民族。

